違法的!讓你們不好再混!

特別報導/同為毛孩福利加把勁

撰文者:臺北市動保處


加強執法,提高對棄養者及施虐者的罰款 
目標:「不允許棄養及虐待動物的城市」

加強寵物店源頭管理,主動稽查並追溯寵物來源
民眾飼養動物,最主要的來源大多來自寵物店家販售的動物,所以寵物店動物的管理格外重要,如果在販售端就採取相關動物管理作為,如寵物登記及植入晶片,未來不論對飼主或動物本身都有保障,故北市動保處對於寵物店的源頭管理特別重視,除持續接受民眾檢舉外,每年辦理不預警稽查行動,全面強制寵物業者展示或買賣犬隻皆植入晶片,追蹤寵物來源。經統計,近三年已查獲違法店家14件,罰鍰高達126萬5000元。


提高處罰金額,嚇阻棄養及虐待行為
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動物保護法規定,將棄養罰則從原來的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,提高為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;並將故意虐待動物直接提升至刑法位階,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,且可處罰過失犯,大大加重對棄養或虐待者的處罰。

增設動物福利APP,即時通報虐待棄養案件
有鑑於目前智慧型手機普遍,已進入人手一機或多機的時代,除一般傳統電話、電子信件或郵寄通報外,增加以APP手機軟體通報機制,讓通報人可即時通知動物保護檢查員案情,並可上傳照片、影片,提升通報效率。

結合路口監視器,強化蒐證能力
一般來說,棄養最困難的,就是舉證,最普遍的情形是,通報棄養動物,但除了被棄養的動物外,沒有其他資訊,如棄置的時間、地點等,增加追查難度,現在結合路口監視器,一旦查有丟棄時間及地點,即可調閱各路口監視器,精進蒐證技巧,提高破案效率,三年來查處棄養案件多達91件,罰鍰119萬2500元。

訂定檢舉獎金,鼓勵民眾通報
為遏止虐待、棄養行徑,北市動保處訂定檢舉獎金,只要是虐待、棄養動物等案件,經檢舉並稽查屬實者,最高可獲得裁罰獎金3成,藉此鼓勵民眾通報之餘,也拿起手機、相機幫忙蒐證,只要檢舉違反動保法屬實,並裁罰者,就有機會獲得獎金,目前檢舉獎金發放辦法待送法務局審議後,只要市政會議通過,就可正式上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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